下卷 德经 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下卷 德经 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民淳淳 (第2/2页)都是一个道理。
“孰知其极?其无正邪?”
谁知道它的极限在哪里?难道就没有正确的说法么?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这一句是针对福祸相依这个观点来讲的,也是对上面两句的回答。
我们都知道有无相生,也知道否极泰来,所以福祸也是一样的道理。
“正”是指正道、正确的意思,但是做人如果完全按照“正”这个观点来行事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会显得死板、不近人情,也就是我们说的怪人,怪人在普通人眼中又变成了“奇”。
同样,一个人太善良,那么他的所作所为也会让人感到怪异,为人所无法接受。
比如我们前面说过的杀一人救十人的故事,理论上做这件事的人是个好人,或者说是个善良的人,但是当他一直这么做,那么他就是个变态、杀人狂魔。
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总之他杀了很多人,那么在正常人的眼中他就是个恶魔,也就是“妖”。
这句话中的“复”字是重复、叠加的意思,也可以理解成循环,但这个循环是死循环,也就是我们说的死脑筋。
正如一台机器可以一直重复一个动作,但是如果一个人一直那么做,我们一般都叫他傻子或缺心眼儿。
“人之迷,其日固久”
“迷”是迷惑、分辨不清的意思。
我们一直要求做人要做好人、要诚实、要厚道……但当我们完全按照这个标准去做的时候,反而会被别人取笑人缺心眼儿、不知变通等等。
对于以上的问题,很多人都存在疑惑。到底该怎么做呢?
圣人说: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方而不割”
“方”是方正,我们做人做事要堂堂正正,但是却不能为了求方正而把其它的东西割舍掉,比如做人要正直,但却不能太直,太直了只能被人称作“傻”。
“廉而不刿”
“刿”是刺伤的意思。
做人要清廉,但却不能清廉到伤害自己或别人的地步。
“直而不肆”
“肆”是放肆的意思,大俗话叫过份。
一个人正直是对的,但如果因为自己的正直就去肆意的伤害别人那就不对了。
比如我们看到别人摔了一跤,摔的样子很滑稽,然后我们就哈哈大笑;或者别人长得不好看,然后我们就指指点点……
然后自以为这种行为是“正直”,但其实这种行为叫过份。
“光而不耀”
“光”在这里指的是光明、荣誉等。
我们有了才华或者荣誉的时候不要到处炫耀,见人就说、见人就笑,自以为了不起,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
有句话叫做“木秀于林,风必催之”,也有一句话叫“枪打出头鸟”,更有一句话叫“不作死就不会死”。
以上种种,包括整部【道德经】,其实都是在讲两个字:平衡。
不管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太过,当然也不能不够,始终需要保持一个平衡。(儒家称作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