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四章 (第2/2页)杨天赐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刚才杨天化一脚竟然把他踢到了门外,看来没少花神币在淬炼身体上。“大哥,有话好说嘛,再说了,我又不知道你的性取向,只不过是问个清楚嘛,何必发这么大火。”
杨天化无奈的摇摇头道:“真拿你没办法,好了,你还是把你的教学计划按排一下吧,别到时候搞的手忙脚乱。”
“这当然没问题,大哥放心吧。我可以在一秒钟之内拿出上亿套教学方案来,绝不带重复的。”
“知道你能耐!走,我们现在去看看薛举他们准备的怎么样了,顺便去挑匹好马。”
杨天赐不满道:“大哥,挑什么马啊,直接飞过去不就得了。”
“千万别啊!”杨天化解释道,”这社会现在还处在封建社会,人们对一些事物的接收能力还不是太强,一切都要慢慢来,你这么一飞,说不定会吓死很多人的。”其实吓死人倒不会,倒是会让众人更加相信这世界有神仙倒是真的。他杨天化还想大力发展科技呢,可不想搞这么多信徒出来。
一时辰之后,薛举与常仲兴各带着一万军队在城外列好了队型。全部都是纯黑色的圣骑士盔甲,按理说,圣骑士盔甲应该是白色,至少也该是银色才对,但人家既然设成了黑色那肯定是有他的道理。说不定是异位面和地球上的颜色论不一样呢。
说起来,跟着杨天化打仗还真是轻松,因为杨天化有空间袋。所以后勤可以说他一个人就包了。以前打仗最头痛的便是运粮的,不是有句话叫大军为动,粮草先行嘛。
现在两军两万人,清一色的全是骑兵。而且都是清装上阵,又不用自带干粮,可以说他们只要拿把刀砍人就行了,更何况还配了把枪呢。这些日子下来,他们早已经爱上那威力惊人的能量枪了。
看着两万人整齐的军容,杨天化也是兴奋异常,在队列前来来回回跑了几躺后,大手一挥,高声喊道:“目标大兴,出发!”
由于此话杨天化是用内力喊出去的,虽然他练那《不死印法》没多少日子,但胜在有神币帮助提高功力,因此这一声全场两万多人都听地清清楚楚。当下一起甩开马蹄朝飞奔而去。
目标虽然是大兴,但总不可能直接就跑到大兴城边,两地相距好几千公里呢。边上的一些小城,人们早已跑光了,全部都到金城打工去了。杨天化等人碰到的第一个在隋朝廷控制的城市是陇西郡。陇西也算得上是一个大城了,和金城有的一拼。
杨天化等人到达陇西城外时,已经是黎明时分。天色早已微微发亮了。要是偷袭,那自然是错过了最好的时机,不过杨天化也没想过什么偷袭,大吼一声:“弟兄们,给我冲啊,占了这城再睡觉!”
杨天化本来想喊“同志们冲啊”的,毕竟以前抗战电影看多了,电视上都是这么喊的。不过,杨天化可是要当独裁者的,自然不会跟他们同一志愿。而“士兵们”或是“战士们”什么的,似乎是外国电影翻译过来的行会这么叫,一点气势也没有。因此干脆喊弟兄们上了,至少土匪头子可也是独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