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锒铛入狱 (总058节)
第七章 锒铛入狱 (总058节) (第2/2页)过了一些日子,毕自强渐渐地熟悉了其他的犯人。这七号监舍关押的犯人,大都是罪行较轻的,最长的也只被判十年徒刑。在众犯人中,犯各种罪的都有。一般来说,大家在心理感觉上还是能够彼此接受、平和相处的。唯独犯强*罪的人例外,他们在牢狱中是倍受歧视的,经常会成为别人欺负和戏弄的对象。
在众犯人中,有三种人相对是有地位的。第一种人是“牢头”。所谓“牢头”,是指在监舍犯人当中可以出人头地的。他说一不二,可以对别人吆三喝四,吐口唾沫就当铆钉用的人。其余的犯人对他只能唯命是从,受其支配,任意地被呼来唤去。通常,“牢头”往往是倚仗自身的武力行为来发号施令的。在监舍里,私下的暴力行为总是屡禁不止,因而监狱对于胆敢招惹事非、情节严重的犯人,有着手段严厉的惩治办法。有的“牢头”不完全是靠拳头打出来的,比如说坐过“小号”的犯人,也是成为“牢头”的一种本钱。在管教干部眼里,这类犯人大多属于顽固不化、劳动改造表现不好的。第二种人是家里有钱的犯人。在犯人当中,谁家里经常能寄钱来或是捎来一些香烟和食物,同监舍的其他犯人多多少少都能沾上点油水。常言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这样的犯人总是被“牢头”呵护着的。其他犯人要站出来与其挑衅滋事,“牢头”一般不会袖手旁观,会出头为其摆平。第三种人,就是在管教干部眼里劳动改造表现积极的犯人,其他犯人虽有眼红忌妒之心,但也不愿没事去找这种人的麻烦,生怕以后哪天被谁打了“小报告”都不知晓呢。
杜云彪因盗窃罪被判了十年,在这里已服刑两年半了。因胆敢故意违反监狱的规定,他曾经先后三次被关进“小号”,从而赢得众犯人的敬畏而成为“牢头”。在七号监舍的犯人当中,他横行霸道,远交近攻,恩威并施,无人敢招惹他,更无人敢公开挑战他“牢头”的地位。
以年龄而论,毕自强刚过十八岁,在七号监舍里是最年轻的犯人。虽然他进来的时间不长,在犯人中并没有任何根基,但其他犯人惊恐他入狱时所表现出的高超武功。何况,“黑哥”杜云彪为增强自己的实力,对毕自强也是另眼看待,或亲近与照顾,或有意与他成为牢狱盟友。所以,犯人中也没有谁敢无端地冒头招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