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章 幻城三侠
十四章 幻城三侠 (第1/2页)林牧夕、花悸、陈守,后世人称幻城三侠。在来到幻城前,他们三人都在大燕国的首都大金城里住过。
当年花悸当歌妓时,只有十七岁。当时她就很漂亮,而且是处女。本来可以去当电影明星,或者去拍广告出**集,但是当年没有这些行当,只好去陈守的明君府当了一名歌妓。这就是说,本来可以当展览品,但是只好当了收藏品。不管是哪一种品,反正是艺术品,观赏价值是主要的。比“实用价值是主要的”那些女人强。
除了当歌妓以外,花悸在明君府里还有一个职位,就是杀手,专攻暗器和轻功。而教她武功的就是陈守。陈守的说法是因为花悸在当杀手方面有很高的天赋,所以才教她。后来这被证明是一个谎言。因为后来陈守为了花悸和林牧夕掐得很厉害。这足以说明他教花悸武功是有着其他目的的。这也说明,陈守的泡妞功夫不如林牧夕。这也是陈守最讨厌林牧夕的地方。
陈守是大燕国的国师,极具权势。当时大燕国的皇帝是明武皇帝,他不喜欢建功立业,也不喜欢金钱美女,只喜欢玩哲学。后来南疆军打到大金城的时候,他既不去备战,也不跟着别人逃命,只是整天一个人坐在镜子前感慨:“啧啧啧,这么美丽的一个脑袋,不知道会是谁来砍它?”这说明明武皇帝是个典型的形而上的哲学疯子,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他的脑袋是被一个长得像猪的南疆士兵一刀砍了。
而陈守也是个形而上的人,这就令明武皇帝十分欣赏他。比如皇帝问他:“爱卿啊,你觉得这盆花是放这里好呢?还是放在那里好?”
而陈守就回答说:“禀皇上,臣以为,甜豆浆最好喝。”
皇帝问他:“爱卿啊,你觉得我们是去北方避暑好呢?还是去南方好?”
陈守就回答:“禀皇上,臣是个善良的人。”
陈守的这些回答令明武皇帝打从心眼里喜欢。所以陈守也就顺理朝章的权倾朝野。后来明武皇帝还给陈守赐号“明君”,一点都不避讳,可见陈守的受宠程度。
陈守是个聪明人,虽然他贵为国师,但他清楚大燕国如今已只剩下一个烂摊子,覆亡只是眼前的事,要想以后继续风光下去,只有培养自己的实力。
但陈守虽然得宠,却掌握不了兵权。也怪他当初为了讨皇帝的欢心而扮演一个哲学家扮演地太卖力了,令明武皇帝一直以为他跟自己是同类人。明武皇帝虽然脑袋有点短路,但也不是白痴,知道自己这点货色玩玩哲学还行,带兵打仗那不是自己能玩的,自然也就不放心把兵权交到跟自己是同类人的陈守手里。
所以陈守只有把主意打到江湖势力这一块上。他利用自己的权势收买了包括靳苒在内的一大批高手。陈守的算盘是,即使大燕国亡了,他依然可以在江湖中呼风唤雨。进,可趁乱窃取天下;退,亦能据守江湖,成一代霸主。
陈守对自己的武功极为自负。在他看来,靳苒是当今世上的第二高手,而他自己的武功,又要比靳苒高那么一点点。
直到后来见识了天下第一采花贼千尾狐的身手以后,陈守才感叹自己当真是井底之蛙。而对千尾狐也是志在必得。在得知千尾狐已经转去幻城发展之后,陈守不惜派出了自己最得力的手下靳苒以及花悸混入了烟柳学院,寻访了近半年后,终于把被怀疑为就是千尾狐的林牧夕给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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