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为学艺,天狗离故土
第四章为学艺,天狗离故土 (第1/2页)“尊敬的骑士您醒了,太好了”
坎贝尔恢复知觉已经是和邪眼怪战斗后的第二天,当时大出血的骑士最后只能靠着双手剑杵地才没有率先跌倒。在看到邪眼怪无力的飘落到地上后失血过多的骑士就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到最后天狗兴奋的对邪眼怪射箭射不停的时候他早就失去知觉仅靠着双手剑支撑摆着一个威猛的姿势。
“还是巨型兵器好啊,不仅看起来威风又可以先发制人,累了还可以当拐杖”天狗在战斗结束后感叹了好久。
“邪眼怪呢?”刚一清醒的骑士焦急的问道。
“这……”看到天狗欲言又止的神情坎贝尔心里一紧,“难道在我昏迷后又出现了什么特殊状况不成?”骑士不能不紧张,自己离开繁华的都城抛弃尊贵的身份来到偏远凶险的嘉落山脚和邪眼怪殊死搏斗为的就是邪眼怪珍贵的独眼啊。只有使用它配成的魔法药品才能伤害邪恶的亡灵法师,杀死他自己才能建立足够的功勋才有资格面见皇帝陛下阻止他把三公主嫁给克劳奇那个混蛋啊。
“对不起尊敬的大骑士大人,我没能给您带回完整的邪眼怪尸体。因为当时您昏倒了,我必须把您带回来治疗,而且您还有一把非常沉重的双手剑”天狗说话时一幅非常无奈的表情。的确当时在发现骑士昏倒后,天狗为要带回这么多东西而发愁。他不敢肯定自己是要带回昏迷的骑士还是邪眼怪的尸体,他对邪眼怪那一身弓箭难伤的皮肤很感兴趣,要知道只要经过魔法师的加工它一定能做成很好的皮甲。那肯定能卖很多钱啊,一想起金钱天狗顿时觉得邪眼怪的尸体至少比骑士可爱一百倍。后来他想起骑士和邪眼怪搏斗时浑身金光璀璨恍如天神的一幕,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娘的就救骑士了,我为你牺牲了金币你醒了以后一定要教我那发光的本领啊”
虽然决定救骑士天狗认为也不能轻松的放过邪眼怪,他记得骑士念念不忘邪眼怪的独眼。“被骑士惦记的东西一定是好东西啊,不能放过”天狗掏出一把猎刀开始分尸的大业。“娘的,挺大个眼珠子远处看很有神,近处看太慎人”因为邪眼怪的皮肤太坚硬,天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割下它的眼珠又割了一小块皮留作纪念。背骑士的时候又出现问题了,巨大的双手剑攻击的时候是把利器可是携带起来就没有那么方便了。沉重的大剑光是拿起来倒是没问题,但是要想拿着它在天黑之前赶回村子就不可能了。在丛林里过夜,天狗可不希望第二天自己变成丛林中什么强大生物的粪便。只能先抛弃双手剑背着骑士往回走,毕竟天狗还只是一个少年力量有限,而且他又是在邪眼怪的袭击下刚刚恢复过来所以背着骑士的时候难免腿脚发软。因此昏迷的骑士就在回来的旅途中摔到地上无数次,导致浑身是土狼狈不堪而且伤口流血流的更起劲了。天狗身上的衣服都被骑士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回到村子后满身是血的他再配上苍白的脸害得天狗他娘搂着天狗痛哭不止以为儿子受重伤了呢。
在治疗骑士的时候天狗把丛林中遇到邪眼怪以及后来骑士和它大打一场导致两败俱伤的事说了一遍。大概是回来的途中天狗的大脑又恢复正常了,因此他叙述事情的时候倒也中规中矩实事求是。村民们在感叹骑士歹运的同时也惊叹骑士的强大力量,但是对于回去寻找骑士的大剑以及邪眼怪尸体的事大家却只字不提。这也不怪他们谁能保证在那里不会出现另一只邪眼怪呢,他们可没有骑士的实力啊,何况神秘的东方人不是常说嘛“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那是在前年的时候村子里来了个神秘的东方人,穿着古怪的长衫总爱说些“之呼哉,呜呼也”之类的话。不过他的实力倒是很强大,那一年凶兽特别猖獗一次一只邪眼怪来袭击村子,他一个人站在村口宽大的长衫随风飞舞咧咧作响。他右手一指腰间的宝剑就化为一道精光斩断了邪眼怪的一条触须惊走了它。没想到今天村民们到把他说的话想起来了,看来恐惧倒是引起回忆的好方法。
“到底怎么回事?”骑士一改往日稳重的性格焦急的问道。
“骑士大人,您醒了。但是作为一个受伤人的人请您保持情绪稳定”伴着如同黄莺般声音走进一个大概十五六岁的少女。大大的眼睛灵动而有神,薄薄的嘴唇,平凡的脸上透着青春的光彩。一身朴素的粗布衣不但没有使她看上去贫贱反而更衬托出她清新亮丽的气质,那是一种让人见了以后就如同面对青山碧水的感觉。少女手里端着药,周围的冷空气在药碗的四周呈现雾状,莫名间使少女看上去有一种神圣的气息。
少女的出现使天狗立刻动作局促坐立不安起来,少女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后就把手里的药放在屋里唯一的桌子上了。
“落嘉啊,我,不是,我没想让骑士大人,这个……”天*支吾吾的要向少女解释什么可是这内容实在让人难以听明白。
自从少女出现后骑士的心情就平静了许多,他看着面前的一对年轻人嘴角边不经意的流露出一抹微笑。熟知骑士的人见到此一定会很惊讶,自从七岁练剑以来要见到坎贝尔的笑容是越来越难了。从七岁开始坎贝尔就一直刻苦的学习剑术,见到他的人都很吃惊七岁的孩子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以外把所有的时间全都用在修炼上,他这么疯狂的修炼到底为的什么?只有坎贝尔自己知道他如此拼命的目的。
正是七岁那一年,坎贝尔的父亲冯*那迪特伯爵带着年幼的坎贝尔参加了帕斯尔帝国皇帝举办的宴会,那个宴会影响了他的一生。在父亲和皇帝陛下以及外国的重要人物交谈的时候,无聊的坎贝尔四处闲逛,他在宴会旁边的一个花园里见到一个小女孩。那个孩子看上去比他小一两岁,瘦弱的身体靠在假山上,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她背对着坎贝尔轻轻哼着歌,那歌声婉转而动听仿佛山间的清泉流过胸膛。坎贝尔不由自主的走向女孩,行走的声音打断了女孩的歌声,她回头看见了坎贝尔。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天上的星辰不足以形容它的明亮,碧绿的眼睛纯洁的好像一块无暇的美玉。她见到坎贝尔小心谨慎靠近的样子不由露齿一笑,略现苍白的脸因为这个笑容美丽的如同山谷里盛开的百合花。坎贝尔静静的看着她,在这一刻他相信他们的见面是命运之神的安排。
这个小女孩是帕斯尔帝国皇帝唐*风多撒的三女儿唐*凯瑟琳,自小体弱多病的她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在陆地上飞奔玩耍只能静静的坐着看着。她看见天上的云忽而聚集忽而散开;她看见初升的太阳金黄、中午的太阳明亮、傍晚的太阳鲜红;她还看见兄弟姐妹们或是练着威风的斗气或是练着神奇的魔法,这一切她只能看着。此时她看见了年少的坎贝尔,一个身体不算健壮在自己身后偷偷摸摸靠近自己被自己注视就局促不安的孩子。不知为什么,看见他自己就很心安所以就鬼使神差的冲他笑了。于是坎贝尔就成了小凯瑟琳的唯一的一个朋友,他们互相吐露着心底的秘密分享者彼此的快乐。
“这个位置不错嘛,如果站在假山上整个花园的景色就都能看到了。”仿佛所有三流故事一样当主人公感到幸福快乐的时候就是反派出场的的时候了,好像唯有衬托出美好时光的短暂才能彰显故事的不凡。“喂,你们两个小孩快滚开,本少爷要站在那个位置上”出场的是一个十岁的小孩,身高比坎贝尔高了足有一头,穿着华丽的礼服一定是参加宴会的某位贵族的孩子。因为凯瑟琳身体瘦弱不能过多的移动,坎贝尔当然对他的呼喝置之不理。贵族的孩子性格大多是傲慢无礼的,小男孩见自己说话竟然没人理睬当即勃然大怒他冲上去想要拉开坎贝尔和凯瑟琳。体弱的凯瑟琳被从假山上粗暴的拉下来摔倒地上当即疼得哭了,坎贝尔见状拍马上去和大孩子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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